從頂底線糾紛毫不猶豫選擇地方政府
污泥處理和處置兩個階段,王洪臣教授中國人民大學分別被視為有著明顯的區別,首先強調需要解決污泥的問題,據此倒推相關標準,必須首先明確的處置方向,然后是加工工藝的選擇,以及商業模式的形成,支付。污泥處置是關系到其最終目標,不是一個技術問題,它應該由國家特定的技術企業。
他認為,到目前為止,無法達到均勻一致的方向污泥處置工作進展緩慢的重要原因。 很多地方政府,業務損失,尤其是在當地政府為謹慎起見,仍持觀望態度。
土地利用派、焚燒派、填埋派在污泥最終去向的問題上,目前從上至下,從部門到專家,明顯的差異,甚至污泥中的污染物或資源,也都是截然不同的意見:污泥污染物,處理和處置環境安全的重量,認為是資源,強調綜合利用復合殺菌劑。
周圍的污泥土地利用是否關注這個問題,爭論最為集中。記者了解到,在部委一級,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和財政部的建設態度是一貫倡導指標重金屬控制標準,可以進入土地;部環境保護的倡導者不能進入農業,可用于沙地的改造,農業堅決反對者認為,即使標準不起作用部。焚燒路線不同部門之間的爭議的。